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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县重拳打击非法经营稻种活动 |
作者:黄跃 高锦朝 王道勤 |
出处:见正文 | 发布时间:2004-5-14 11:00:24 (原作发表时间:2004年5月8日) |
日前,在江苏省“粤优938”制种工作会议上,通报表扬了洪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及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经营稻种工作上的显著成绩。去冬今春核县经侦大队与农业执法大队联手,共破获非法经营稻种案7起,案值近12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有3人被批准逮捕、8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03年初,江苏省农科院下属的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看中了洪泽独特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在洪泽筹建水稻“粤优938”制种基地。为了保证种子质量,打破农民求稳怕亏的心理坚冰,该公司与当地农科部门一道,挨家挨户地进行宣传,并与种植户签订《定价包销协议》,费了很大周折才落实了两个镇。哪知当年夏季雨量大、气温低、虫害重,导致产量下滑。就在此时,少数不法种贩私下走村串户以抬高价格的手段进行非法交易。尽管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在第一线巡查,但仍有近15万公斤的“粤优938”稻种从基地流失出去。 据洪泽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调查并提供的线索:这些不法商贩,有的是往年在外地类似的犯罪活动中,只交罚款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漏网之鱼”,还有的是深谙此道、专打擦边球而够不上刑罚的人。2003年10月19日午夜1时许,洪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报案,迅速出警后将可疑货车连同4000多公斤稻种查扣,并将车主杨某扣留盘查。经多方考证,洪泽警方将这类犯罪活动认定为涉嫌非法经营。初战告捷后,干警们了解到被扣稻种仅占流失稻种的2.6%,如不尽快全部挖出,对制种基地发展和当地农民增收危害较大。于是,他们迅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了一系列的侦破活动。 经进一步审查,车主朱某交代,在运送第三趟稻种时,押车的金湖县人陈某突然在车上改变主意,让他把车直接开到安徽省天长市高庙镇去卸。此时,先前被扣留盘问的杨某交代,他也是把稻种运送到天长市高庙镇陈某家的,货主系金湖县城城郊的陈某。专案组依据这一情况,认识到金湖陈某很可能是一个非法经营稻种的“硕鼠”,于是连夜急赴金湖。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陈某很快被“请”到派出所。经审讯,陈某是另一起非法经营盗种案的主犯,他供出了与其长期保持非法经营关系的“上线”金湖县城郊陈某和“下线”建湖县刘某。根据刘某的交代,洪泽县流失的近15万公斤“粤优938”稻种的大部分被“盐城市农友种业公司”的张某收购了。洪泽警方的侦查人员经过几次的往返调查取证,迅速对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稻种进行了立案。在蹲点守候了几天后,专案组干警终于发现了张某的踪迹,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决定现场实施抓捕。谁知,对方早有准备,原本仅有二三个人的现场,待实施抓捕时,杀那间出现子几十人,对干警们撕抓衣服、拳打脚踢。干警们强忍着围攻带来的巨痛,在当地110警力的增援下控制了局面。 洪泽县制种基地的“粤优938”稻种遭到非法经营的消息传到江苏省农科院后,院方准备取消在该县的续种计划。专案组的同志们听到这一消息后,主动请缨,专门到省城将洪泽警方严打非法经营、维护稻种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及成效,向院方作了详细汇报。听完汇报后,院方对洪泽警方重拳打击非法经营稻种的决心和力度深感满意,继而改变了决定,表示不仅将同洪泽农民续签制种合同,还将拓展50%的制种基地规模,增加制种品种,将“II优084”优质稻种制种基地放在洪泽县。 今年4月10日晚,洪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6名干警,按照已经部署好的伏击方案,潜伏在205国道淮连线130公里处的路边,司机拦截从盐城市驶往湖北省仙桃市方向的偷运稻种货车。干警们的眼睛酷似过滤网一样,筛选着一辆接踵而至的汽车。零点左右,民警们接到了信号,迅即包抄了过去,一举截获了刚驶入三河大桥收费站的一辆“肇事车”。经查,这辆车里隐藏了2.1万公斤的非法经营稻种。至此,洪泽县特大系列非法经营稻种案全部告破,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来源:濠泷桴报》 (浏览次数: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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