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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部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计财处 |
出处:中国水稻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07-6-22 9:48:48 (原作发表时间: ) |
各处、室、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7〕8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所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5年、2006年财政部、农业部批准实施的所有农业财政专项(详见项目清单)。 二、检查内容(自查报告提纲)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 3.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 4.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5.资金监管情况。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如何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6.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方式 (一)组织领导 自查工作由所计财处牵头,各处、室、中心负责相关专项资金自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实施方式 1.自查自纠。各项目承担部门负责组织自查工作,要求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6月25日下班前报所计财处。 2.重点抽查。7月15日前,根据自查情况,中国农科院将确定重点抽查项目组织实施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应查项目总数和项目资金总量的50%。 3.重点核查。8月20日前,在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农业部将确定重点核查项目,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核查。 计财处 附: 2005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2006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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