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对毗邻粤闽浙等粮食主销区的上饶、抚州、赣州三个设区市进行中晚稻退出保护价、并将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试点。 此次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上饶、抚州、赣州三个设区市所辖的县(市、区)从今年开始放开粮食市场价格,不再执行省定的粮食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其他经批准的粮食收购主体按市场价随行就市收购农民余粮,省定保护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价差直接补贴给农民,以保护农民利益,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从而维护粮食安全。同时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配套政策。 此次改革试点的补贴方式是对农民补贴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计税面积为基础,先将农民口粮按单位计税面积常产折算成计税面积,统一按农业人口人均0.3亩予以扣除,再按扣除后的计税面积进行补贴。今年对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按2002粮食年度上饶、抚州、赣州三个设区市中晚稻收购总量以及2002年粮食收购保护价与市平均价格的价差计算。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标准,按江西省确定的直补资金规模除以扣除口粮后的计税面积确定,2003年每亩补贴10元。今后根据粮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一年一定。直补农民的资金主要是省级掌握的粮食风险基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采取抵交农业税及附加的方式兑现,经设区市财政局审核后,县(市、区)财政局据此与乡镇办理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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