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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立委”爆料:新竹、台南 偷种大陆基因改造水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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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见正文 | 发布时间:2005-3-19 14:17:50 (原作发表时间:'javascript:void(null)') |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委”郑国忠昨天爆料说,台南县、新竹县有农民种植大陆基因改造水稻,将严重冲击本土生态及民众健康;“农粮署长”黄有才表示,将深入调查,若确有此事,将重罚违法种植大陆基改水稻农民。 台大农艺系教授郭华仁指出,基改水稻花粉可能因风力、田间渠道扩散,污染其它种类稻米,若有机稻米遭污染,将使稻农无法取得有机农产品标章,严重影响生计;且若基改水稻在台湾生根,也可能破坏其它原生种植物生态环境,“农委会”要尽速建立监测机制。 郭华仁表示,农民从大陆地区挟带基改水稻种子返台种植,应是看中基改水稻具有抗病、抗虫、抗除草剂等特性,可节省农药成本,可能因此吸引部分农民偷偷试种。 他也强调,基改水稻产量其实不见得比本土水稻高,且抵抗一种虫害,不代表能抵抗所有虫害,最后还是得喷洒农药,所以种植基改水稻的成本不见得比种本土水稻来得低,农民不应过分迷信基改作物。 郑国忠昨天在“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质询时,要求“农委会”防范大陆基改水稻种子流入台湾;“农委会”主委李金龙说,基改水稻与一般水稻种子外表看不出有何不同,想杜绝大陆基改水稻入台防不胜防。 郑国忠透露,有农民向他检举,台南、新竹县已有农民在种植大陆基改稻米,李金龙表示,他尚不知此事,但“农委会”将协调“海巡署”及海关加强查缉海上走私及民众夹带闯关。 黄有才表示,“植物种苗法”规定,民众不得私自由岛外引进或在岛内自行培育、推广销售基因转殖作物,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科一百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罚金;新修订的“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也规定,私种或贩售基改作物者,可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来源:凤凰卫视。 (浏览次数: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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