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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水 稻 研 究 所 文 件 中稻人[2004]91号 |
关于进行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综合处 |
出处:中国水稻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04-12-7 8:17:17 |
各处、室、中心: 根据中国农科院《关于部署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所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职数 经中国农科院人事局的核准,我所今年可推荐和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数为:正高推荐数2人,副高评审数4人。 二、申报、评审范围: 1、凡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相应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 2、在具有评审权的评委会上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本年度取得新的突出成绩者外,要执行农科院《评聘规范》中报两年停两年的规定,待做出新的成绩方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中国农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范》中规定的政治、学历、资历、外语等条件进行。 四、由于今年职称评审的投票方式发生了变化,为体现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今年我所将对申报人员进行任期定量考核。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 五、日程安排: 12月6—12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12月13-20日 综合处受理、审核、汇总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考核计分; 12月21或22日 申报副高以上人员进行述职和答辩;举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月23—27日 综合处整理材料。 12月28日 申报材料上报院人事局。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准备下列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B5纸张) 1、《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表》1份; 4、任期的业务总结、成果、论文、著作目录各1份,业绩摘要表:申报高级25份、中级及以下20份; 5、任职期间的代表作(论文或工作报告)1份,获奖成果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申报正高级的代表作2份、外语考核材料1份(译著、国际刊物上发表外文文章、国际会议上的外文发言稿或出国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 七、评审费用 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参加申报者需交纳评审费,标准如下: 申报正高级 500元 申报副高级 300元 申报中级 200元 申报初级 100元 八、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严格按职称评审的有关程序办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按农科院人[2004]401号文件执行。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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