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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市修订今年早稻收购政策 |
作者:成庆炎 |
出处:见正文 | 发布时间:2004-3-26 8:57:35 (原作发表时间:2004年3月23日) |
浙江上虞市粮食局日前根据省粮食产销信息发布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经过修订和完善的2004年的早稻收购政策。其要点有: “订单”粮计划 为保证储备粮轮换和补库的需要,确定今年粮食“订单”规模为圆粒型早籼稻1200万公斤,普通晚粳稻500万公斤,合计1700万公斤。比原计划增加200万公斤,增幅为13.3%。 “订单”粮收购价格 确定中等质量标准圆粒型早籼稻订单收购的最低保护价为每50公斤(下同)70元,外加政府补贴5元,补贴额度比原计划增加2元,增幅达40%。当收购季节的市场价不足70元时,“订单”早稻按75元作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70元时,“订单”早稻按市场价再加价5元收购。 “订单”签约对象 今年签约对象扩大为全市种粮面积在5亩以上(去年为10亩以上)的种粮农户。 “订单”外收购 对订单外的农民自产粮,不论大户或一般农户,今年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将继续严格实行“敞开收购”,其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继续重视和关心粮食生产,贯彻好“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既定方针,抓紧时机,动员广大农户种足种好早稻。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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