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稻米经济 > 浅淡优质稻产业化经营中的问题与对策 | 字号选择: |
浅淡优质稻产业化经营中的问题与对策 |
作者:何晓昭 曾夏平 |
出处:粮油市场报 | 发布时间:2001-11-1 13:35:32 (原作发表时间:) |
目前,优质稻产业化在各地发展得如火如茶,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推广品种不适应市场 其一,推广品种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当前粮食消费市场已实现了由“吃饱”到“吃好”的转变,消费者现在注重的是粮食的品质,具体体现为“好看、好吃、好营养”,但当前不少地方还在推广产量高、抗性好的杂交品种,视这些杂交品种为“优质稻”,忽视了市场所要求的“三好”。这种对市场需求的忽视将是订单农业发展的致命缺陷。任何忽视市场需求的推广行为、任何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都是短命的,没有价值的。其二,推广品种趋同化。前两年广东市场粘米好销,江西省吉水省、泰和县生产的早稻玉雪粘大行其道,给粮农及粮食部门带来了较大的生产经营利润。2001年,除泰和、吉水县外,相邻的各县市在订单农业优质稻发展中,几乎都添上了“玉雪粘”的大名,这种推广品种的趋同,最终导致是恶性竞争,最后的结果是经营利润下滑、订单农业发展计划受挫。 二、承诺价格不切实际 其一,承诺价格过低。种优质稻比较效益差,农民接受不了,就可能从习惯性思维出发,退回去种植传统品种。以去年为例,普通杂交二晚亩产一般为800斤以上,高者达到1000斤,按江西省58元/百斤的保护价计算,每亩普通杂交二晚收入至少为464元。推广的订单农业优质二晚亩产为600斤,如要订单农业优质稻的亩收入不低于普通杂交二晚的收入,其承诺的收购价格就不得低于77元/百斤。若低于77元/百斤,农民一算账,自然就不买你的账,肯定丧失种植优质二晚的积极性。比较效益的存在,是我们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其二,承诺价格过高。有些地方从扩大优质稻与普通稻的比较效益出发,不顾消费市场对价格的接受能力,确定出大大高于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的承诺收购价。这样一来,农民种植的比较效益是有了,种植优质稻的积极性也有了,但国有粮食部门作为兑现收购价格的一方,面临的是收购价大大高于市场实际价的尴尬,陷入的是收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困境。如不执行此承诺价格,部门形象必将受损,农民积极性肯定受挫,下轮产业结构调整将无人响应,种植结构调整又将步入一个新的“黑暗期”。 三、法律地位不平等 其一,推广过程中,由于推广主体多为政府或政府部门,他们很可能利用行政权力进行推广,忽略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权。其二,粮食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承诺价格高于市场能接受的价格的情况下,有可能寻求政府支持,不执行此承诺价格,结果是农民难以接胺,激化政府与农民的矛盾。其三,当个体户收购的价格高于粮食部门实际执行的价格时,虽然粮食部门履行了承诺收购价格,但农民一般都是将优质稻卖给个体户,以寻求更高的比较效益。此时,粮食部门利益虽然受到损害,但也无可奈何,因为粮食部门不可能与每家每户打官司。以泰和县为例,2000年国有粮食部门投资近100万元在全县推广种植玉雪粘,并签订了10万亩的订单。农户实际种植5.8万亩,总产量达3480万斤,但即使粮食部门按60元/百斤的高价收购,也只收购到1500多万斤,不及总产量的一半。晚稻推广种植马坝油粘、马坝新粘、赣晚籼923近25万亩,产量达1.5亿斤,国有粮食部门分别按80元/百斤、75元/百斤、75元/百斤承诺价收购,也只收购到5000万斤左右,近三分之二的粮源谁收走了?虽然泰和县粮食部门完全兑现了对订单农业的收购价,但由于私商粮贩收粮时质量把关较粮食部门松、收购价格比粮食部门略高,致使农民置订单于不顾,将优质稻卖给了私商粮贩,使县粮食部门处于“推广有功,受益无份”的地步。(上) (浏览次数:)
|
上篇文章:早稻收购陆续展开 收购价格高于去年 |
下篇文章: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主要隐患及对策建议 |
推荐给朋友 | 打印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保障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对策建议 (06-30) 中国粮食安全的三大关联战略 (06-17) 中国农业面对的国际环境及其趋势 (04-30) 我国粮食宏观调控面临的七大矛盾 (04-05) 世界贸易体系中的中国农业(二) (03-28) 世界贸易体系中的中国农业(一) (03-25) 世界粮食价格波动幅度将减少 (03-01) 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主要隐患及对策建议 (06-25) 浙江:粳米价格小幅回落 (04-30) 黑龙江:富锦大米价格低迷 (04-30)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3 CNRRI.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稻研究所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59号(邮政编码:310006) |